对于一支拥有飞行能力的部队来说,从高空,居高临下的发起俯冲式的冲锋,破坏力往往是最强的。>
但就连那群四翼圣翼种都没想到,特莱尔竟然会将这个‘绝佳出手地点’当成一个烟雾弹丢了出来。>
而真正的杀招,却是放在了一个对自身最为不利的位置上!>
“碾碎他们!!”>
咆哮声中,已然意识到对手不可小觑的特莱尔,直接带头触发了他们皇家狮鹫骑士的杀招,雷霆之枪!>
此时此刻,一百一十三名皇家狮鹫骑士发起集团冲锋,手中雷霆之枪配合着座下的皇家狮鹫,迸溅出万丈电光!宛若一头狂暴的雷兽,挟带着雷霆万钧之势,朝着目标扑杀过去!>
这是不可阻挡的一击,更是爆发于电光火石之间的一击!>
那一刻,战场之上的众人,只看到远空之中,一道狂暴的雷霆闪过,纵使是四翼圣翼种,他们的生命在这无可匹敌的雷霆面前,同样是显得那样的脆弱。>
一击过后,以特莱尔为首的一众皇家狮鹫骑士,根本不需要去看那注定全军覆没的后排部队,而是直接收拢阵型,朝着远处疾驰而去。>
显然,特莱尔并没有忘记自己身上的任务。>
撞见对面的四翼圣翼种部队,只能说是意外状况。>
如今,那些脆皮后排已经在他们的集团冲锋之下全灭了,接下来,他们也没必要再转过头去,和那群身披重甲,明显皮糙肉厚的前排部队死磕。>
那帮烦人的家伙,就交给狮鹫骑士们处理好了,至于他们皇家狮鹫骑士,还是赶紧突围,去找对面那些苦修者的晦气,才是正事。>
现在唯一让他们比较心烦的事情就是,那个意外状况,让他们提前用掉了雷霆之枪。>
作为消耗品的雷霆之枪,在一击过后,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一个握柄了,连回收的价值都没有。>
在将那握柄随手丢掉之后,一个个皇家狮鹫骑士,纷纷抽出配备在腰间的骑士大剑,作为接下来的主要武器。>
没错,皇家狮鹫骑士并没有配备第二支雷霆之枪。>
这倒不是因为配不起,这雷霆之枪作为一次性消耗品,虽然贵的让罗辑肉痛,但还没到让他两支都配不起的地步。>
其主要原因,在于经过之前的多次实战测试,罗辑和特莱尔都发现,皇家狮鹫骑士根本就没必要配第二支雷霆之枪。>
因为在战场上,他们往往没有进行第二次冲锋的必要。>
这就像你不需要给一个步兵配备二十个手雷或者十几个弹匣一样,根本用不到。>
举个简单的例子,他们锁定一支后排部队,发起一轮冲锋,直接把那支后排部队全灭了,那当然是没什么好说了。>
但假设没有全灭,在这个情况下,你难道还要飞回天上,拉开距离,重新再冲第二轮?>
怎么可能?这种做法也太傻了吧?>
他们皇家狮鹫骑士和普通骑兵可不同,他们的近身战能力,也是一等一的强。>
冲锋与其说是皇家狮鹫骑士的输出手段,不如说是他们的突脸手段。>
都已经突到敌人脸上了,直接拔剑砍他们,不比再冲一次快?>
这种时候,再让他们带一支五六米长的雷霆之枪,反而碍手碍脚。>
所以,皇家狮鹫骑士的标准武器配置,一直都是一支雷霆之枪和一把骑士大剑。>
虽然没了雷霆之枪,但特莱尔对于麾下皇家狮鹫骑士的战斗力依旧自信,他并不觉得那帮苦修者会比四翼圣翼种还要难对付,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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