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代不都是贪官满地走,放眼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像包拯、海瑞这样的清官才出了几个?
贪官如韭,杀之复长!
其中的道理则差堪玩味,说穿了就是不透明的政治,令贪官被揪出来的可能姓大大降低,一百个贪官可能有十个被抓,其中个都靠着给更大的贪官行贿保住了乌纱帽,只有一两个倒霉蛋被砍了脑袋。
清末各地建了訾议局,同时报馆媒体有了抨击政斧监督官员的权力,从那时候起,地方官员的贪污已经收敛了许多。可是这也存在一个大问题,因为官员的财产没有经过公示,所以他们的钱是否来自贪污,几乎无法界定。
訾议局的议员、报馆的记者,也只能瞎子摸象,谁家钱多就说谁是贪官。
这种逻辑令柴东亮哭笑不得,天地良心,全中国最有钱的就是他了,可他不但没有贪污一分钱,而且他还曾经拿出大把的钞票和银元补贴了安庆军谘府的财政!
公务员和官员的财产公示之后,形式就会大不相同,因为官员的收入是有限的,如果财产增加过快,廉政公署不需要其他的证据就直接可以请他们过去喝茶了。不把财产来源说清楚,就等着议会的弹劾和法院的传票吧!
哪怕官员掩饰的再好,搜不出来他们贪腐的证据,但是公务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本身就是犯罪,凭借这个罪名就可以判刑了!
同时,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是变相的大赦天下。民国初年的官员,大部分来自前清,屁股都不怎么干净。如果推行了公务员财产申报,等于把他们在前清和北洋时期的贪污受贿所得,合法的洗干净了,也就打消了这些家伙的后顾之忧。
等于说,从这项制度推行之曰起,就算是推倒重来,前清和北洋时期的事情可以不追究,毕竟当时的风气就是如此,如果不贪污的话,别说想把官升上去,就是想原地不动都不可能,那个时期的官场就是逆向淘汰,谁清廉谁先死!何况,按照明清两朝的制度,官员的俸禄极其微薄,而且这点钱还不是都由官员自己使用,他们还要用那点可怜的俸禄聘请师爷、书办等辅助人员,小官就甭提了,哪怕是一品大员年俸也只有一百八十两,还不够请个绍兴师爷的呢!
要是完全不贪污的话,那恐怕所有官员都得饿死了。
实行这种低薪制度,说穿了就是皇家的阴谋,让所有的官员都成为贪官,也就令所有官员都有小辫子捏在皇帝中,想收拾谁的话,根本不需要调查,只要安一个贪污的罪名,保证一抓一个准,除了买一斤肉都能成为官场新闻的海瑞之外,杀谁都不冤枉!
在明清两代,普遍存在的冰敬、炭敬、同乡具结费等陋规,包括民族英雄林则徐、左宗棠在内,所有的大官、京官都收过这些陋规银,官场上并不认为这是贪污,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追究起来,照样可以安上贪赃的罪名!
一旦给官员安上贪污的罪名,老百姓就会觉得这些家伙是真该死,绝不会令人同情,皇家就安如泰山了!
明清两代的[***],说穿了就是一种类似“钓鱼”的制度姓[***],皇家驾驭臣子的段罢了!
用心也毒,其心可诛!
柴东亮执政之后,大力推进制度改革,负责全面工作的官员和负责具体事务的公务员分的清清楚楚,类似于前清师爷、书办、衙役等杂佐人员的工作由公务员承担,他们的办公费和薪水由政斧负责,官员的薪水只用养活自己和家人,足够让他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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