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三份,吴山岳两份。
剩下的外币、金条,七成归巡捕房,由巡捕房自行分配,至于说小程巡长和袁开洲两位能再分得多少,不足为外人道也。
另外三成外币、金条,作遇害者之私人物品处理,由吴山岳带回,至于说吴山岳自己能从其中再捞多少,就看吴山岳自己的本事了。
金器首饰、玉器,三人各挑了一套喜欢的,余下的全部上交巡捕房。
随后,吴山岳还从随身公文包中掏出几份‘过期’文件放进保险柜,以兹填充。
双方皆大欢喜。
如此,此番勘察现场,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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