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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勿以善小而不为6(2/3)

作者:Pander
谁他妈坏我好事?”约翰捂着头,踉跄着站起来。

“我,祁三。”

祁麟游戏里的网名用的就是祁三。

“特么的怎么是你?”听语气,他似乎和祁三认识。

他站在林冉面前,抱胸看着约翰·布朗,“我早在三天前就发布了世界通告。”他指着林冉的脸,“这圣子是我的人,你他妈是眼睛瞎了还是耳朵聋了?看不见头顶那一排加粗红字儿么?听不到那声音特效么?”

还真看不见也听不见,林冉心道。

“我靠!那你也不能下死手啊。你这一下差点清空我血槽!”

祁三冷着脸不说话,变幻出一把长枪指着他,是要开战的姿势。

约翰原本无惧的脸变得有些难看:“哎我说,你不会真生气了吧?我听说你准备放弃约书亚,这才敢动的手。你他妈为一个要删我的号?”

删号这个词儿林冉也听过。

这里的删号不是玩家自己删自己的号,而是其他人经由挑战,有机会得到删除对方账号的机会。

这款游戏和其他不一样地方在于,玩家与玩家之间可以开启驱逐战。发起挑战一方若是赢了,可以删除战败方的账号,并将其驱逐出去,被驱逐的人一个月内无法登陆游戏。由于游戏是实名制的,所以一旦输了,就只能乖乖的退出。想要借其他人的账号登陆游戏也不可能,因为这款游戏内置基因识别装置,从根本上杜绝了盗号的可能性。就算是一个月后驱逐解除,被驱逐方也无法取回删号前的所有装备,只能从新手村从头玩起。

为了防止恶意删号的可能性,驱逐战的发起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需要遵守的。

第一,对等级低于自己的玩家发起驱逐战,自身等级会降至和对方同等等级,且禁止使用一切回血类药物和法术。

第二,驱逐战发起者战败,账号归对方玩家所有,两月之内不得登录游戏。

第三,发起驱逐战一方需要缴纳一万金币。金币等同于现实世界的消费,而这里较贵一些的备也只是一千左右。

以上规则只对发起挑战一方奏效。对于被挑战者,只有一条限制:不可以拒绝挑战。

因此,除非深仇大恨,基本没什么人愿意发起驱逐战。三条规定里,单单对方可以回血自己却不可以就够坑了。谁会闲着没事儿找事儿做这种没有把握的事情?

所以,在听到’删号‘这俩字儿时,林冉着实有些吃惊。

不过林冉大概也能理解这位少爷的心情。毕竟这类人多是傲的不行不行的,会有诸如’我的东西,哪怕我不要了,也不能被别人碰‘的想法。他猜他身上大概被下了什么术,否则祁三不可能一下子赶到现场。

那厢,约翰似乎接受了现实。

“祁三,我先说好,这是你先翻的脸,到时候输了可别怨我。”

他敢这么说也不是没有凭据。祁麟并非打斗派,他属于闲来无事的玩乐派。来游戏里玩更多的是为了消遣,很少出去打怪。至少林冉没见过他打怪。

于是乎,林冉还真有些小担心。

他视线凝在前方,正对着祁三特意捏出来的,完美无瑕的侧脸。

祁三这时候转头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是阴郁。

“也不知道真正的祁三是什么样子?但既然是主角,应该难看不到哪里去。”林冉迎着祁三的视线,在心里自言自语,“不过你瞪我干嘛?我是被无辜波及的路人……啊不……无辜被波及的。”

想归想,打斗他还是看的认真。

只见约翰唤出一把魔杖,朝祁三狠狠丢了一个火球术,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祁三在火球发出的一瞬间消失在原地,然后举起长枪,一招把约翰戳了个对心穿。

林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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