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 袁鹿茴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因为腰酸背痛而起不来床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怎么说呢, 虽然是有点不适,但是幸福感远远压过了那一点点的不舒服啊!
由于有活动, 方时珩倒是不得不起得很早。担心吵醒袁鹿茴, 闹钟一响他就飞快地摁掉。
但袁鹿茴也是个习惯了大清早爬起来赶场子的生物钟, 听到一点响动,尽管再不情愿, 可还是不由自主地睁开了眼睛, 睡意被赶跑了一大半。
“抱歉。”方时珩声音不大, 怕惊跑了她最后一点点好梦。
“没事, 我的身体也早就习惯挣扎着醒来了……”袁鹿茴裹着被子,翻个身, 脸埋在枕头里哼哼唧唧, “都赋闲在家了还不能安稳睡觉,这就是劳碌命吧……”
方时珩这是第一次看着心爱的女朋友在自己身边醒来的情形。
没有了平时身为偶像总是闪闪亮亮的妆容, 在清晨的阳光下散发光泽的头发有一缕随意地搭在脸颊边,素颜的袁鹿茴整个人像一只软趴趴的小动物,正把脑袋努力埋在洞穴里不愿意起床。
方时珩看着觉得好玩,伸手戳了一下这只小动物露在外面的一截脆生生的脖颈。
换来她更加不耐烦的嘟囔, 和更努力往枕头里拱的动作。
这简直可爱得有点犯规了吧……方时珩感觉自己某个部位的邪恶之火快要压制不住了。
如果不是马上要出门工作的话, 他很想遵从本心,继续昨晚的快乐游戏,跟超可爱超软的女朋友这样再那样、那样再这样……
但是毕竟他还是要上班养家糊口的人, 现在必须要做的事是快速把自己收拾齐整,并人模狗样地走出家门,迎接各路镁光灯的洗礼。
好吧,赚钱不易,且行且珍惜。
没过多久,一切准备停当,方时珩摇身一变,从睡前用枸杞水泡脚的男人,变成了镜头前360度无死角的男神大人。
他一边喷着男士香水,一边回到床边。
袁鹿茴好像直接睡回笼觉去了,保持着枕头搭在脑袋上的姿势,窝在床上一动不动。
“小鹿?”他试探性的小声跟她打招呼,“我出门去了?”
尽管声音非常轻,袁鹿茴听到“出门”两个字,居然还是挣扎着醒了过来:“这么早……就走啊……”
“嗯,是很重要的活动,”方时珩俯下身体亲她,“早餐在冰箱里,拿出来热一下就可以吃了。中午我会尽量赶回来,如果我回不来的话,冰箱里有食材,稍微处理一下就行。”
“好……”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袁鹿茴还是本能地循着熟悉的香水气息,向眼前的人伸出手臂,“抱抱。”
“……怎么办,我都有点舍不得走了。”方时珩又被她可爱死了。
把人紧紧抱着亲了一口,再看了看时间,罗山很有可能已经扛着四十米大刀在楼下等着了,再依依不舍,也必须赶紧离开了。
“爱你,拜拜。”最后用额头蹭了蹭女孩子的脸,方时珩急急忙忙地出了门。
总而言之,同居生活,就这么顺理成章地开始了。
生活状态由松懈过渡到紧张不易,从紧张中松懈下来却很简单,一开始身体还会在清晨自动苏醒,仅仅只过了几天,袁鹿茴的生物钟就全面切换到了懒人模式,每天一觉睡到日上三竿,醒来后抱着被子坐在空荡荡的床上,根本不记得男朋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只依稀记得一个带着香水前调味的亲吻。
方时珩在同事眼里也几乎变了一个人。从前的他并不在乎回“家”这种事,毕竟家人都不在身边,回到住处也没有人在等着他。
现在的他只要一结束工作就会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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