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这样护我就值得吗?”
林亦音似乎早已料到了这个答案,“你若是值得我便值得,没什么好说值得不值得,一切随心。心若觉得这样做值得,那么我便去做,若是心觉得这样做不值得,那么我便不去做。”
一切随心,心若是觉得值得,那么便去做,若是心觉得这样做不值得,那么我便不去做。
那么,他是那个让她做什么决定都值得的良人么?还是,她的善良泛滥,觉得自己并没有那么坏,所以用自己的命去赌他的命么?可是不管到底是她的善良泛滥也好,是她对他的同情也好,是她对他的爱情也罢,他都会觉得开心。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么简单,她只要想要去护着你了,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你都会没道理地觉得幸福,因为她护着你。
“谢谢你。”明萧的笑容如阳光一般刺眼灿烂,照着林亦音的目光都是暖暖的,快乐的,幸福的。他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说出的“谢谢”。他是被矮个子老大捡回来的弃婴,矮个子老大把他当做亲生儿子一样地养起来,矮个子老大一直喊他儿子,他也一直喊着矮个子老大爸爸。
记得小时候,一次报纸登出来,说有个矮个子劫了银行,他也清楚,那个矮个子就是他一直叫的爸爸。于是他们全班人都知道了,他更是被同学扔果皮,纸屑,被同学吐唾沫。然后他就辍学了,开始帮爸爸的忙。
于是这么十几年就过去了,在风口上混日子的他也长大了,也成熟了,高高瘦瘦的,不像那群书呆子一样戴个标志着有知识的眼镜,肥肥的,矮矮的。他其实长得很好看,戴个帽子也能惹得一群花痴尖叫,所以他习惯了戴一个黑口罩,他认为,黑色是最酷的颜色,代表神秘,帅酷拽。
“客气什么?你对我说了谢谢我还要跟你说谢谢呢,多费口舌。”林亦音又开始毒舌了。
越来越近的林亦城和纪念见状一把夺下林亦音抵着自己太阳穴的左轮手枪,反应较快的明萧立刻捡起地上的手枪又再次抵在了林亦音的太阳穴上,他不想让她的苦心白费了。
“你放下枪”纪念真的快要气疯了,这个男人身手怎么就能这么好?
林亦音勾起一抹笑容,对着明萧竖起一个大拇指,轻轻地用口语道,“好样的。慢慢退下,记着,你要快点跑,别被他们抓住了。”
明萧亲昵地贴在林亦音的耳边,一张一合如兰的气息让林亦音红了耳根子,“我会带你一起走。”
林亦城见状拿起自己的手枪就冲了过去,却被林亦音一下喝住,“哥不要过来”
林亦音立马对着明萧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拿起地上那把枪。
明萧也是聪明人,再加上身手敏捷,纪念看明萧就要去拿另一把掉在地上的枪,马上扑了过去,明萧一脚却直接一脚踩上了那把枪,脚一踢,手一接,就把那把枪拿到了手,正扑上来的纪念的眉心刚好扑到了那冷冷的枪口上。
(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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