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萧的人挺多,姓萧人也都挺狂。
因为在近代史上,出现过一位姓萧的狠人,他叫萧炎,反正看的一般都知道他。
萧阳算是低调的人,萧可卿却不是。
今时今日,他二十四岁了,末世爆发前是保险业务员,人生信条就是自信,自信,自信,然后卖保险。
在客户面前低三下四,出来后对着空大喊一声:“萧可卿你是最棒的!加油!下个客户一定成功!”
成功学被他研究的很透彻,无非就两点,给客户洗脑,然后给自己洗脑。
这样性格的萧可卿,一不心就进入末世了。
他难过,真的很难,为了活下去,他给自己的老板洗过内裤,在他面前学狗叫,只为让他开心。
他知道末世里人性堕落,他能理解这些事,他给自己洗脑,今的屈辱都只是暂时的,总有一会出人头地。
长期以来,他一直积攒着金豆。
他觉得那些豆子一定有用,因为那是来自外的东西,当然会神奇无比啊。
所以无论多难,他都没舍弃金豆。
他捡了三千多个。
当听有异能者出现后,他吃了那些金豆,觉醒了。
并且他不怕浪费,吃光所有金豆,两次觉醒,成为了一个变异者。
而且他的变异不同于别人,短短一个月,他已经用多次战斗证明,他是强力变异者,至今没有对手。
如今他有两个女人,一个是老板的媳妇,赵雅。
还有个是老板的表妹,李春丹。
萧可卿没杀掉老板,即使那时候他羞辱自己,欺负自己。
如今,萧可卿把这个老子带在身边,要让他看着,自己拥有他的老婆,拥有他妹。
不仅仅是身体,还包括她们的心。
不得不,萧可卿是个人物,他不打不骂,用自己的彪悍和人格魅力,征服了这三个人,一直走在牛气哄哄的路上。
他的老板叫郭笛,如今管萧可卿叫爷爷。
他们是昨晚赶到宋城城外的。
城门已关,进不去。
于是萧可卿决定搭帐篷。
郭笛今年四十岁,以前仗着有钱,娶了个嫩草赵雅,如今人家根本不搭理他,实心实意的跟萧可卿过日子。
郭笛也无所谓了,毕竟末世中能活着比一切都强。
听萧可卿让他搭帐篷,郭笛疑惑道:
“爷爷,您直接大展神威跳上去多好啊,干嘛要搭帐篷?”
对于爷爷的称呼,萧可卿坦然受之。
撇撇嘴,他很高傲的道:
“爷我进城,要偷偷进去?想什么呢?等着吧,明爷爷从正门进去,到时候直接见城主,你们要知道,我萧可卿走到哪里必然都是闪光灯伴随的,我要让宋城人民都知道,末日中他们可以敬仰的神来了!老郭啊,这个世界需要英雄,懂吗?”
“啊!爷爷!高明啊!”
郭笛拍马屁已熟练,李春丹也习惯了表哥装孙子,赵雅则嗤之以鼻,一句:
“还不给你爷爷搭帐篷?”
四人一路行来,就是这种相处模式,倒是已经习惯,而且相处的很好。
郭笛也是个怪咖,以前当老板的时候欺负人挺享受,如果被人欺负了,他似乎更享受了。
一夜睡得都挺好,可忽然迷雾缭绕。
当那些四足虫攻击帐篷的时候,萧可卿醒来。
“不好!有怪物!”
这时其他人也醒了。
“老公,怎么办啊!”
“爷爷,快想办法吧!”
“还有什么办法,上城墙!这边都是迷雾,啥也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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