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允儿两人已经尽可能发散自己的思维了,但依旧没有想到答案会如此离谱。>
这不怪她们两人想不到,而是因为这已经超出了她们正常的认知范围,这东西也能吃?>
“对呀,这是能吃的东西吗?我当时就发火了呢,只是不好对着店家,当我想要去找李梦龙的时候,这混蛋竟然还先跑了……”>
帕尼的叙述到此戛然而止,因为后续的经过完全可以被推理出来。>
她确实是一路跑回来的,甚至某种程度上也算是被李梦龙逼迫的,只不过依靠的是仇恨!>
追着李梦龙一路跑回了公司,吃饭的的剧烈运动,再加上帕尼心理层面的不适,两者叠加之下,她就只能先跑去洗手间了。>
允儿示意徐贤留在这里看护帕尼,她自己已经撸起袖子要去找李梦龙的麻烦了,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只是面对允儿的指责,李梦龙连一点认错的态度都没有,甚至都可以称得上上理直气壮了。>
他也确实有足够的底气,店家竟然能开店,那就代表食物是可以被食用的,这逻辑有什么问题吗?>
至于说所谓的“癞蛤蟆”,就是可食用的青蛙罢了。>
固然这种食材日常较为少见,但不能因此就剥夺了对方能被食用的性质啊,这是歧视!>
李梦龙甚至主动拉来了办公室的大伙来做评判,哪怕他们心理会不自觉的偏向少女们,但这件事似乎没有作弊的余地吧?>
大伙也同李梦龙想的差不多,哪怕想要替允儿开口,但吃个蛙肉而已。>
固然可以指责李梦龙没有道德,但不至于喊打喊杀吧?罪不至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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